广西生育保险能报多少
一、顺产

1、女职工妊娠单胎满28周及以上顺产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
2、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
3、多胞胎难产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
二、流产或终止妊娠
1、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300元;
2、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400元;
3、怀孕满28周及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800元。
三、生育手术
1、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一次性补贴150元;
2、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2、难产或者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生育保险的简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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