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近日,《安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30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据了解,这是自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首次批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民族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保护规划是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安庆市在2005年获国务院批准为历史文化名城后,及时组织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开展较早,保护工作基础扎实,取得了较好的保护成效。
《安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30年)》编制中遵循了“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三个保护层次进行了规划和研究,强调了区域环境、历史城区格局、街区风貌、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内容。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安庆要重点保护好倒扒狮、大观亭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世太史第、振风塔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进一步加大对黄梅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注重对黄梅戏的传承人及活动场所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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