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省旅游投诉情况通报
2011年,贵州省旅游局注重优化旅游环境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积极高效处理各种旅游投诉,全省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224件,均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98992元。省旅游局多次收到表扬信、感谢信,旅游者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现将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投诉按市场划分,国内游投诉217件,占投诉受理总数的96.88%;出境游投诉为7件,占受理总数的3.13%。
按被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旅行社85件,占总数的37.95%;投诉酒店41件,占总数的18.30%;投诉景点66件,占总数的29.46%;投诉旅游餐饮6件,占总数的2.68%。上述被投诉对象按数量多少的排序分别是:旅行社、景区(点)、酒店。在受理的224件旅游投诉中,其中降低服务标准类的投诉为54件,占投诉总数的24.11%;擅自增减项目12件,占投诉总数的5.36%;导游未尽职责类的投诉为13件,占投诉总数的5.80%;延误变更行程类投诉为4件,占投诉总数的1.79%;其他类的投诉为141件,占投诉总数的62.95%。
2012年,省旅游局将针对投诉多发环节,进一步找准影响制约我省旅游环境和服务质量的根本问题、薄弱点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力度,不断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使旅游产业健康和谐发展,为早日把我省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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