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出台两大政策 力促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近日,鹿城区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鹿城区扶持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温州城区旅游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区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千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百亿元;争创5A级旅游景区1个,拥有五星级酒店7家,5家旅行社进入“省百强”,年营业收入超亿元旅行社3家;争创五星级旅行社1-3家、四星级旅行社5-8家,特色旅游村2-3个。
2008年,鹿城区成功创建成为首批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区。三年来,坚持推进成果巩固和提升工作,使得旅游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得到提高,旅游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始终走在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前列。为不断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鹿城区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更具指导性的两大政策。
《意见》指出,通过旅游强区建设和提升,培育旅游产业、提升产业水平,着力构建比较完善的城区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功能体系、营销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把鹿城区打造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宜商宜居,活力时尚”的核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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