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举办旅游业务法律知识培训
日前,省旅游局在杭举办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旅游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市(含义乌)及所属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共13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开班典礼上,省旅游局副局长方敬华就目前我省旅游快速发展,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他指出,要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旅游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和旅游业发展的中心工作,把改进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作为旅游行业监督管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他强调,要围绕一个核心,紧扣两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运用四个手段,建立五个体系。即围绕全面提升旅游业的质量、素质、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个核心;紧扣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这两个目标;完成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企业发展三项任务;运用深入推进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四个手段;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旅游投诉体系、旅游诚信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等五大体系。为实现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贡献。
本次培训还邀请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等有关专家作了旅游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期间,学员们与授课老师进行了交流,分析探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学员们一致认为,这次培训日程安排紧凑,培训内容实用性强,既有理论性的指导,又有实际操作的探讨,受益匪浅,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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