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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农村成立“农管” 具体情况详细内容介绍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发布:2023-04-17 23:26:15 网址:http://www.guazhitianqi.com/redian/11676.html  评论:0  收藏

近日,农民日报微信公号消息称,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启动部署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农村部法规司有关负责人。

对于为什么要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该负责人表示,农业领域执法监管一直都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部门职能加快转变,执法监管任务不断增加,涵盖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动植物检疫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等多个领域。

多年来,地方尤其是县级农业部门内部多头分散执法,影响执法效果因此,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为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加强农业执法的要求,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记者进一步询问,农业执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如何建好管好执法队伍,确保规范执法?该负责人表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以来,他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具体而言,他们通过以下三方面来实现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二是约束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执法服务

近期网络上有人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称作“农管”,说“农管”对农村的事什么都管记者询问,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该负责人回答,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不是什么都管,而是有明确的执法边界的。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主要职责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安全此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还负责开展农业执法监管和服务工作,包括:1、监督检查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市场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3、对涉及到农业生产、流通、市场经营活动的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4、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5、提供农业执法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科学种植、用药、养殖等。

需要强调的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范围是有限的,不能干涉农民正常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任何对农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干扰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理性看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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