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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拒上班 怎么可以错过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发布:2023-04-16 20:07:22 网址:http://www.guazhitianqi.com/redian/10853.html  评论:0  收藏

原标题:公司搬迁60公里员工拒上班并要补偿引热议公司突然搬迁至60公里以外,员工拒绝上班,并且要求公司进行补偿,那么,这样的要求能否得到满足呢?4月15日记者获悉,最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呢?

2016年9月19日,薛某入职常州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可是,前段时间,公司因为租用的厂房被司法拍卖,于是决定搬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四级法官助理戴强介绍:“由常州新北区搬迁至金坛区的一个乡镇,两地相距比较远,有将近60公里,薛某觉得公司搬迁的地址较远,不利于自己后续继续上班,然后就不愿意到新的厂址去提供劳动。

公司则要求薛某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但是薛某并没有照做,于是公司便停止向薛某支付工资之后,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搬迁后新旧工作地点相距较远,经济发展水平、周边环境等具有明显区别,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薛某不同意去新的地点上班,实则是双方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因不能继续正常履行形成僵局公司作为劳动法义务的主要承担者,应当对破解僵局承担更多责任公司本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然而却未依法行使权利,反而要求薛某自行提出辞职,实际是以此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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